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6:49,来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填报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保证数据准确性、有效性、连续性,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避免频繁更换联系人。

二、报送材料内容和报表统计时间

1.请各教学单位填报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和基表十“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表”。

2.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绿色智能产业研究院还需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3.各报表统计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1.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并于9月3日前填写《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版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各教学单位在填报上述基表时,请认真阅读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并严格按照说明填报相关数据。

3.各教学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基表三至基表十电子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科(成均楼A304北)。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618629

邮箱:sys@lynu.edu.cn

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体现出学校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也为校内自评自测、质量监控与建设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附件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报表填报说明

3.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基表模版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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