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1:01,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各教学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必须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及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3.已获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4.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1份: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3.《2021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请于12月22日之前将推荐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成均楼A112),电子版发送OA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支晓兰 联系电话:68618593

联系人:张 凡 联系电话:68618606

附件.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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