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1:35,来源:人事处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2〕78号)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和指标

(一)选拔范围

1.主要选拔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要求: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选拔指标:2个。

二、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议和公示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要确保广大教师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上报教育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可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教学单位名义报送,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名,兼职教师通过专业归属学院推荐。不接受未经教学单位审核的个人申报材料。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1份,同时报送Word版;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3)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送Word版;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 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成均楼A224室),电子版发送至师许辉OA邮箱。

联系人:师许辉

联系电话:68618062

附件.zip

人事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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