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6:22,来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等。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全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安全日常管理等。

三、具体安排

(一)梳理自查情况(4月8日—4月14日)

根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调研工作的通知》(校实验〔2022〕2号)有关要求,各单位结合自查情况,认真梳理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二)开展现场调研(4月8日—4月15日)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尽快提交《【沙巴官网手机版】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汇总表》,4月8日起,实验室中心将开展现场调研,主要内容一是逐房间核对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情况,二是各单位日常实验室自查和安全教育留存的台账资料等。

(三)学校组织检查(4月16日—4月19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将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教学单位下达《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所有实验室必须逐间检查,认真梳理自查情况,建立自查台账,对涉及重点危险源的相关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到位。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于4月14日下班前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成均楼C214北),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sys@lynu.edu.cn。

联系人:李艳波、王瑞 电话:68618629

附件.zip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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