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 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18日 15:35,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63号,附件6)要求,为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作用,我校将开展本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拟立项建设180个左右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

本次我校推荐限额为4个。

二、实施办法

(一)基本合格。按照分期分批高质量推进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工作的要求,至2021年我校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应基本达到合格标准,请各教学单位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提高基层教学组织教学能力。

(二)优秀认定。已备案、还未进行优秀认定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附件3),应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自评和申报。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择优遴选报送省厅,省厅将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创优建设工作。

(二)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单位,应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4,一式五份)和《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佐证材料(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三)请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21年10月8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成均楼C205),附件4、5的电子版发送至jwcjyk2020@126.com。

联系人:赵 晨 联系电话:68618071

附件.rar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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