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26日 15:49,来源: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1〕275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类别项目立项条件按教研〔2021〕275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可适当调整项目名称。

二、申报限额

本次立项我校重点项目限额申报2项,一般项目限额申报10项。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4.未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鉴定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不得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和建设工作。

2.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3.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2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4.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五、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所属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初审后于10月8日12:00前送交成均楼C209室。

(一)纸质版材料

1.《立项申请书》(文件附件2),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封面加盖院系公章。

2.支撑或证明材料

可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一式一份,封面加盖院系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Word版《立项申请书》,以“2021年申请书_10482【沙巴官网手机版】中国有限公司官网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年申请书_10482【沙巴官网手机版】中国有限公司官网_张三)。

2.《立项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1年申请书_10482【沙巴官网手机版】中国有限公司官网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907202242@qq.com。

联系人:关老师,联系电话:0379-68618084。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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